202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了全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为着力提高规划编制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工作质量效果,吉林省发展改革委梳理总结全省以往规划编制实施的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惯例做法等,会同吉林省标准研究院开展了《发展规划编制实施规范》和《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实施规范》2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旨在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规范形式固定下来。
11月28日,《发展规划编制实施规范》《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实施规范》2项地方标准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正式批准发布,并于12月18日被省科学技术厅确认登记为省级科技成果,于12月27日正式实施。两项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有效指导吉林省市县三级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对充分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建立完善全省“三级四类”规划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引导发展规划编制行为、全面提升规划编制质量、进一步保障规划实施提供遵循。
这两项规范是吉林省,也是全国首个关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编制方面的技术和工作规范,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的充分肯定。其为省市县三级发展规划和省级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国家层面和全国各地开展规划编制实施提供了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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