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价综合〔2014〕89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鉴于《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52号)收费标准执行期已满,为继续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现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政策性、技术性、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及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并按本通知规定的对应标准进行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施行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及计费基数详见下表。其中,工程概(预)算在3亿元以下的,以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公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基准价为计费基数;工程概(预)算在3亿元(含)以上的,以该项工程(指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设计合同所确定的勘察设计收费为计费基数,设计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下表所列标准为最高限价标准,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下浮。
三、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设计整改的,第二次及其以后送审不得另行收费,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必须按同一项目对待,只收取一次费用。
四、 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按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70%收取。
五、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只将工程勘察费和建构筑物工程设计费作为计费基数,设备、工艺等其它专业的设计费不得纳入计费基数。工业建设项目中属特大型工业项目、大型工业项目、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及国债资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实行优惠政策。
(一) 工业建设项目中属特大型工业项目、大型工业项目及国债资金建设项目,按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60%收取;
(二) 工业建设项目中属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的建设项目,按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六、 该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铁道、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七、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八、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于12月30日前将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报省物价局备案。文件执行期满,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施行情况及相关规定,向省物价局另行申报。原《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52号同时废止。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序号 | 工程概(预)算M(万元) | 施工图审查费费率 | 计费基准 |
1 | M<30000 | 6.5% | 计价格〔2002〕10号公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基准价 |
2 | 30000≤M<80000 | 6.5% | 以项目设计合同所确定的勘察设计费为基数 |
3 | 80000≤M<200000 | 5.5% | |
4 | 200000≤M | 5% |
云南省物价局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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