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前期咨询评估收费指导性意见(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拉萨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规范前期工作咨询评估收费行为,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拉萨市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委托市评审中心组织开展的以下事项咨询评估服务收费,包括:
1.专项规划(含专项课题研究、规划调整);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4. 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
5.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审核评估工作。
第三条 本意见第二条规定事项的前期工作咨询评估服务,由市评审中心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选择确定投资咨询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
第四条 在本市从事工程咨询评估服务的机构,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并取得相应专业资信等级,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 评估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 评估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时限等要求。
第七条 评估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工作的,不能再参与同一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成果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 工程咨询评估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参考本意见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 工程咨询评估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概)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咨询评估费用(参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评估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咨询评估费用(参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附件三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评估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概)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 采取按建设项目估(概)算投资分档计费的,以委托咨询评估时正式申报的项目估(概)算投资为计费依据。使用评估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概)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评估费不再调整。
第十一条 评估机构在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时需要对勘察、试验数据进行复核,工作量明显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委托工作双方另行协商加收的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咨询评估服务过程中,评估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评估工作应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优质优价的具体幅度由双方在本意见参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工程咨询评估费用,由委托方与评估机构依据本意见,在工程咨询合同中以专门条款确定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鉴于拉萨市实际情况,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咨询评估费计列在项目概算中,由项目审批部门定期与评估机构结算。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需要咨询评估的,在委托评估时按照本意见的参考性收费标准,以委托评估的项目总投资额为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咨询评估费额度,由企业与评估机构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条件支付。
第十五条 评估机构按合同收取咨询费用后,不得再要求委托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
第十六条 评估机构对外聘专家的付费按工日费用标准计算并支付。
第十七条 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评估机构提供开展评估业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评估工作量增加或延长工程咨询期限的,评估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第十八条 评估机构提交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或委托函相关要求的,应负责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询费。
第十九条 工程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评估机构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可扣减或者追回部分以至全部咨询费用;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评估机构应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二十条 由于建设项目咨询报告编制单位或初步设计单位工作质量原因,需多次召开咨询评估论证会议的,首次评估论证会的会务费和专家劳务费由受委托的咨询评估单位承担,后续各次会议组织的相关费用由咨询报告编制单位或设计单位自行承担。
该指导性意见主要针对拉萨市发改委委托市评审中心组织开展市级项目前期咨询评估工作制定,县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的项目委托市评审中心组织咨询评估工作的,参照此指导性意见
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意见由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拉萨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评估收费暂行规定(试行)》(拉发改字[2016]4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
表1 按建设项目估算/概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投资额 评估阶段 |
500万元以下(含) | 500万元~1000万元 | 1000万元~2000万元 | 3000万元~5亿元 | 5亿元~10亿元 | 10亿元~50亿元 | 50亿元以上 |
评估项目建议书 | 2 | 2~3.5 | 3.5~8 | 8~50 | 50~60 | 60~80 | 80~120 |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 2.5 | 2.5~4.5 | 4.5~10 | 10~75 | 75~90 | 90~120 | 120~180 |
评估初步设计及概算书 | 2 | 2~3.5 | 3.5~8 | 8~50 | 50~60 | 60~80 | 80~120 |
评估实施方案、初设(代可研) | 2.7 | 2.7~5 | 5~11 | 11~83 | 83~100 | 100~130 | 130~200 |
注:1、建设项目投资额在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是指项目估算投资额、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是指项目概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概)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3000万(含)以上项目的估(概)算咨询费用时,考虑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2)。
4、总投资500万(含)以下的项目,不考虑项目总投资额差异,咨询评估费实行统一参考价,具体收费标准由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附件二:
表2 按建设项目估算/概算投资额分档收费得调整系数
行业 | 调整系数 |
一、行业调整系数 | |
1、石化、化工、钢铁 | 1.3 |
2、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交通(水运)、化纤 | 1.2 |
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空、航天、兵器) | 1 |
4、林业、商业、粮食、建筑 | 0.8 |
5、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 | 0.7 |
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 0.8-1.2 |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评估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附件三:
表3 工程咨询人员日费用标准
咨询人员职级 | 工日费用标准 |
一、高级专家 | 3000—5000元/日 |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 2000—3000元/日 |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 1000—2000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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