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工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请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四批)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5〕136号),要求5月9日前报送申报资料。
以下是学部落整理提炼的该文件重点内容↓↓↓
1、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门槛进一步降低),且已开工在建,已完工项目不可申报(没有≤80%的建设进度要求)。
2、立项备案、建设等审批手续齐备。
3、项目有明确的贷款需求,无贷款需求不可申报。
4、项目内容包括“设备更新”内容,如有合理必要的配套建设工程等、其贷款需求不得超过总贷款需求的30%。
5、项目贷款期限不得低于1年,且贷款使用时间明确。
6、前三批已推荐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通知原文如下(关注公众号后获取原文):
编辑:学部落
若文章下载查看等信息出错,请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及时解决您的问题!感谢您的支持,祝您阅读愉快!

咨询日记
公众号:咨询日记
关注咨询日记公众号,获取每天最新工程咨询政策资讯,还可以获得可研报告、节能报告、专项债券等模板!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