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确实有了新用途。
专项债券的使用范围正在不断扩大,以适应不同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需求。近期,国务院部署的3.75万亿元专项债,重点支持的“两新一重”建设,即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以及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此外,专项债还可投向防灾减灾建设,以应对近期发生的严重洪涝灾害,有利于地方落实好防汛救灾工作。
面对项目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情况,国务院允许调整资金用途,以确保资金能够尽快花出去产生效益。例如,浙江省调整专项债资金用途,将部分资金用于农林水利领域,以应对项目推进较慢的情况。这种灵活调整不仅防止了资金闲置,还降低了资金损失。
此外,专项债券的使用还涉及到土地储备融资的规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融资只能通过债券形式,这规范了土地储备融资行为,防范了潜在债务风险。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资金用途、偿还责任等被明确规定,有助于投资者准确评估债券投资风险,避免不良的投资预期。
前些年,支持基础设施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但周期影响与经济增速减慢的双重影响下,难以达到预期收益的一众专项债券,就成为了监管议题的重点。当下,许多地方的增量投资需求减少,这意味着专项债券的用途拓宽势在必行。因此,现在开始推行专项债回购闲置土地,符合专项债券专款专用、有对应收益来源以及解决地方财政资金需求的三大特征。
从此地方专项债来到了“多元化时代”,用来回购闲置用地,实际上是一种土储专项债的变形,窥一斑可知全豹,其他类型的专项债券的变化与拓展,已经正在路上了。
综上所述,专项债的新用途不仅体现在对新型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建设的支持上,还包括了对资金用途的灵活调整和土地储备融资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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