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专项债券发行对项目的程度要求越来越高。专项债发行流程需要对应项目的立项过程,准备项目前期资料时,除了立项、可研报告及批复、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外,以下资料可以进一步证明项目成熟度较高:
1.初步设计批复;
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3.工程公开招标的过程文件;
4.已签订的施工合同;
5.土地使用权证书;
6.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7.项目施工许可证;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成熟度越高的项目在评审时分值越高,越容易通过评审并发行成功,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专项债券资金下达后无法形成实物工作量,造成资金闲置和资源浪费。
专项债券一般的发行流程如下:
(1)项目储备
地方政府确定需要债券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且满足债券发行条件与要求的具体项目,完善前期立项资料,形成储备项目库中的项目。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中期财政规划、预算安排、债务限额、债务风险、地方财力承受可能等因素对各单位填报的项目开展分年度筛选审核与排序,及时剔除不符合规定的项目。省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通过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系统、国家重大项目库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2)额度申请与审批
各县市根据项目进行专项债额度申请,申请的方式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当各地方财政局向上一级财政厅申请后,上一级的财政厅再向财政部申请,财政部审批后,再由自上而下的顺序分配额度。
(3)债券发行
在储备项目库经过筛选后,进入待发行库,标志着进入债券发行准备环节。专项债项目发行前,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做的文件主要有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信用评级文件(信用评级文件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协调编制)等。债券前期准备完成后,根据发行窗口时期,由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发行。
整理发布:学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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