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两新”项目第一轮复核结果已于2025年3月24日完成,初评名单已下达各地发改部门。各省发改委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一一核查上报项目是否涉及13种问题,并填写核实表格,撰写核查报告,按时上报。
当前阶段:针对初筛名单项目进行第二轮核查。
关键要求:项目需满足全部13项审核要求,任一不达标即“一票否决”。
对后续项目申报提醒注意事项:
一票否决机制:任何一项不达标即直接淘汰,需严格自查。
材料完整性:确保要件齐全(如审批文件、说明材料等)。
数据真实性:投资金额、进度等数据需逻辑闭合且可验证。
设备合规性:重点关注淘汰设备年限、产权归属及二手设备标准。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要点
国家发改委产业司主要针对2024年度设备更新项目在审计中发现的13种典型问题,要求各地都针对问题再次严格组织项目核查,确保不出现此类问题。
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对照审计提出的13种问题—一严格审核检查:
1.纯新建项目、原厂搬迁异地的项目;
2.项目要件不齐全,无需相关手续的证明未出具(特别是安评),前期手续中市县两级是否存在越级作情况说明的现象,无相关职能部门说明,只有企业自己作出的说明;
3.在建项目,但是进度填报为0;
4.投资进度超过80%,上级资金不能发挥效益;
5.投资数据不闭合,逻辑有差错。更新设备总投资额应≤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6.淘汰设备的产权不属于项目法人;
7.淘汰设备是新购设备、三年内购置的设备(存在骗取资金的嫌疑);
8.淘汰设备的总额不能低于新购设备的总额的10%;
9.淘汰设备在项目法人单位继续使用(在异地分公司继续使用),或是在关联企业继续使用;
10.进入二手市场的设备仍旧在项目法人关联企业继续使用;
11.项目法人存在3年内已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或者其他中央资金支持的情况;
12.新购设备是二手设备(必须是新的设备);
13.项目法人已经列为严重失信名单的。
要求:
3月25日,相关县发改委需报送核查报告(承诺),需单位主要领导(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书面反馈至产业科(电子和PDF)留档备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核实,申报的项目涉及13种情况的哪些问题;
2.经核实,项目不涉及13种何题,但是由于当时上报时工作不够仔细,上报的数据有疏漏,恳请省发改委帮助修改;
3.经核实,其他项目均不存在这13种问题。
另:
石化处:出具无需安评等前期手续证明,一定要有权限的部门出具(层级),出具时要写清楚政策文件支撑的依据。
机械处:前期手续中不需要办理未说明不需要办理的依据,企业自有资金不足总投资的20%,这也是不行的。购买淘汰类、限制类设备作为更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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